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一、2024年4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有限公司 |
木浆水刺布生产线及生活用纸原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德阳高新区广汉市向阳镇张化村 |
报告书 |
2024/4/28 |
|
2 |
******有限公司 |
年产6000万平方米水膜组件项目 |
绵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报告书 |
2024/4/28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2514553
通讯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服务中心
邮 编:618000
德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