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神公司地勘公司2024年度新疆地区煤田地质勘查钻探服务(一期)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神公司地勘公司2024年度新疆地区煤田地质勘查钻探服务(一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0001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朝然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神公司地勘公司2024年度新疆地区煤田地质勘查钻探服务(一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809.900000 | 898.085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鄂)FM安许证[2022]014018号)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乙测资字******),有效期至2027年1月13日。 业绩1:屯南煤业三分公司一号井补充地质勘探 签******有限责任公司 业绩2:新疆沙尔湖煤田部善县西南湖戈壁格鑫露天矿地质补充勘探合同 签******有限公司 业绩3:新疆库尔勒市塔什店煤矿区五号井田补充勘探 签订日期:2021.5.8 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地质局一五六煤田地质勘探队 ******有限公司众维煤矿补充勘探 签订日期:2021.8.1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023年度探矿增储项目钻探工程施工合************有限公司 业绩6:屯南煤业二号井空白区(一区、二区)补充地质勘探 ******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蒙)FM安许证字(2022]004371号)有效期至2025年1月7日 乙级测绘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乙测资字******),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日。 业绩1: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煤田石岩沟井田煤炭勘探工程 签************有限公司 业绩2: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煤炭资源勘探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签订日期******有限责任公司 业绩3:内蒙古自治区东胜煤田纳林希里矿区纳林希里井田煤炭资源补充勘探 签订日期:2021.1.2******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范家村煤矿深部煤层勘探工程合同 签订日期:202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城塔煤矿补充勘探工程施工 签订日******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煤矿南翼补充勘探工程 签订日期******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王朝然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