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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公安厅团体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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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250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团体保险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157,200.00元 |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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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河南省公安厅团体保险项目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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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 采购范围:为保障公安民警职业风险,特为公安厅民警职工购买人身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 5.2 服务期限:从保险生效之日起一年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其授权的分公司,如授权的分公司参************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方式:供应商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请参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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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4.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本项目采购的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如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二次报价)。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03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联系人:王倩倩、李罗丹、郭甜艳 |
联系方式:0371-******转6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罗丹 |
联系方式:0371-******转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