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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日处理30万方天然气项目-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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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8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长岭日处理30万方天然气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长岭日处理30万方天然气项目

长岭县流水镇双龙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新建一套日处理量为30万立天然气液化装置,天然气液化年产量为76000吨,副产品重烃产量为1880吨,建设预处理系统(包括原料气调压系统、脱酸气系统、脱水系统、脱汞系统)、液化系统(包括液化冷箱系统、冷剂压缩机系统、BOG回收系统)、压缩机脱水系统以及15000m3LNG立式单容储罐,新建3.4km天然气输气管道,起点******有限公司LNG液化厂。项目总投资19272.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6万元。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酸性气体、长明灯燃料天然气、设备超压泄放的天然气、停车时的冷剂全部引入地面火炬燃烧后,经20米高火炬放空管(DA001)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热水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分别通过不低于13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危废贮存库挥发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排放,废气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内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施工期废水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车辆、机械冲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属于危险废物,经污水收集罐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脱盐水站浓盐水,锅炉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污水池中,定期由槽车外运至长岭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通过暗管直接排入第七泄洪干沟,最终排入十三泡。

3.施工期要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设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原料气过滤杂质、废过滤材料、过滤粉尘和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理;空压制氮后置过滤器废滤芯、废脱汞剂、废胺液、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危险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 新建应急池和危废暂存库需重点防渗,危废暂存库的设置及运行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加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环境风险演练。

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时进行表土剥离,用于的植被恢复,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减少对生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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