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污染物排放情况及 “三同时”执行符合性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 从挂网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于凡钊 ******
******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万吨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验收意见
附件3: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