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4月26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山财采计2024-C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山县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第三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17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1: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部分第三点其他要求(3)服务试用期:本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采购人不支付服务费。三个月期满后,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中标人可一次性获得试用期的全部服务费,并进入正式服务期。 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服务,以此类推,试用期不合格中标人的服务费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现更正为:(3)服务试用期:本项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采购人不支付服务费。三个月期满后,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中标人可一次性获得试用期的全部服务费,并进入正式服务期。 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法律责任,试用期不合格中标人的服务费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唐国强、吴女士 电话:****** 2、采购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59号 联系人:成先生 邮编:421300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A座4层0641号 联系人:唐国强、吴女士 邮编:421000 电话:******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