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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兴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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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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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有限公司年收集暂存转运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邮编:276500
项目名称年收集暂存转运20万吨一般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地点莒县招贤镇工业园区彩虹路与招龙路交叉口以西70米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莒县招贤镇工业园区彩虹路与招龙路交叉口以西70米,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租赁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一般固废收集暂存转运项目。项目建成后年收集、暂存、分拣、转运一般固体废物2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莒县招贤镇泽贤污水处理厂,严禁项目污水直排周围环境。
2.重视和强化各废气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一般固废卸料、暂存、分拣、打包过程颗粒物须采取车间密闭、定期洒水抑尘等无组织控制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震等防噪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厂内暂存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含油抹布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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