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拟于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南围路13号之五投资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及转运项目,年收集、转运量为5000******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生
电话:020-****** ;电子邮件:******;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南围路13号之五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咨询服务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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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