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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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位置:东丰县二龙山乡七家子村六组
总投资:350万元
建设内容:铸件(包括衬板及铸球两种产品)10000t/a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循环水池中各污染物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验收期间循环水池仅补水,尚无更换排放废水。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衬板及铸球熔炼工序产生的烟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排气筒后,可以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标准(30mg/m3);衬板浇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水磨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处理后,烟尘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颗粒物排放标准(30mg/m3),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苯、甲苯、苯乙烯未检出。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苯、甲苯未检出。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验收期间产生的聚苯乙烯板材边角料、耐火涂料废包装桶均外卖废品收购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砂、除尘器收集灰及废耐火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沉渣、炉渣均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验收期间不产生废液压油和废淬火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