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检验场地租赁费单一来源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
????项目名称:检验场地租赁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01包罐车检验基地场地租赁项目;02包气瓶检验站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检验场地租赁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有限公司参******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对供应商的资格无不合理要求,招标文件中无不合理,限制性条款。后经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有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01包:河北省衡水市景县留智庙开发区;02包:衡水市新区六路北侧、新桥新路西侧(纬二十八路8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4-28 至 2024-05-07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21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雪
????电话:0311-******

六、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公告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检验场地租赁费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西路2119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毅 采购人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35号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1-******代理机构联系人:陈东雪
受理质疑电话:0311-******
项目联系人:陈东雪联系方式:0311-******
传真电话:0311-******
采购内容:01包罐车检验基地场地租赁项目;02包气瓶检验站场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数量:一批
公告名称: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衡水分院检验场地租赁费单一来源公告预算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场地租赁,详细内容见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检验场地租赁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有限公司参******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对供应商的资格无不合理要求,招标文件中无不合理,限制性条款。后经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4-04-28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4-05-07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bggfwpt/)自主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2024-4-28 至2024-5-7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11:00
开标时间:2024-05-09 11:00
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9090/BidOpening)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