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关于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号批准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744米,宽16米,涉及新增用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项目同步实施道路、管线、交通、绿化景观和照明等配套工程。本工程雨水管最大直径为d1200。
2.1.3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大发地块的西侧,起于宁嘉路,终于清源路。
2.1.4 工程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3261万元,工程建安费约2396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包含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
2.2.3 计划监理期限:210日历天。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4792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资质。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2.1 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2.2 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项目总监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包括《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2)项目负责人为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以上单位。
3.2.3 根据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监理机构最少配置人数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总监除外)。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 首次投标的单位需先注册。网址:******/#/regist。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加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同一把ca)相关办事指引详见******/fwznbszyCAjdzqz/828195.jhtml。企业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注册及信息变更,提交申请次日入库生效。相关办事指引详见******/qyxxd1/945451.jhtml。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⑴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联合惩戒范围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的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⑵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0:00时至2024年5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失去投标机会的,因此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⑴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⑵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提出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异议的提出、处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苏建规字﹝2016﹞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4.5 投诉提出的方式:线下提出。投诉的提出、处理参照招标文件附件“苏建规字﹝2016﹞4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投******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0510-******
******服务中心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4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3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本标段无需递交备用投标电子光盘,以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场地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510-******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大道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联 系 人:史永德、蒋工 电 话:0510-******-828
招******建设局
地 址:******服务中心
监管电话:0510-******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25日
招标文件——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pdf
招标公告——广场东路(宁嘉路~清源路)新建工程监理******.pdf
来源:新版区分中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