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市委党校(含两区党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永州市委党校(含两区党校)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永州市委党校(含两区党校)建设用地地块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岚角山镇,阳明大道以东、安康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区域,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11.******°,纬度:26.******°。根据本地块宗地图和不动产权证文件,地块红线面积为179.1亩(119406.63平方米),本次调查以地块红线面积做为调查面积。该地块用地类型原为林地、农田、保方寺十二组宅基地、水塘,2021年7月由永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入库,202******委员会党校名下,作教育用地使用。
二、调查结论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本调查地块使用历史主要为原为林地、农田、保方寺十二组宅基地、水塘。不涉及工企业生产,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到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居民房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存在被污染迹象、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其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周边土地大部分为农用地、农村住宅用地。调查期间,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可按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项目地块为“非污染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开发利用。
综上所述,本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可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建设。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调查建议
(1)调查地块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在施工环节采取必要的环境管理措施,避免施工作业机械及建设活动可能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
(2)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现土壤有异常状况,比如异味、溢出不明液体等,要及时进行排查。
(3)建议关注周边环境的地下水水质情况,防范对该地块的污染。
(4)加强对地块的环境监督,在该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保护地块不新增外界人为污染,杜绝出现废水、固废等倾倒现象。
(5)及时清运地块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