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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发电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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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6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数据中心发电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竞价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管理中心的委托,现对《数据中心发电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项目组织竞价采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依据深圳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经采购人主管单位的批准,按照委托招标协议的规定,欢迎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数据中心发电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
2.项目编号:RNX******ZC-DSJZX

3.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价采购
4.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435,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元(435,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数据中心发电机柴油供应保障服务

1项

提供供油服务和驻场保障服务


7.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提供一年服务。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服务期届满后,若乙方履约情况优秀,达到甲方评价要求,经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服务合同(不超过2次),续签合同的服务标准和服务单价不变。如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二、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汽油、煤油、柴油等);

(8)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及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获取竞价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a.时间:2024年04月28 日起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下同),

b.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c.售价: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竞价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7:30前(北京时间)
(4)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8日17:30前(北京时间),前凡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竞价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5)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和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05月09日10:00(北京时间)
(6)竞价文件递交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

(7)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两本;电子文件1份(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应答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8)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答疑内容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四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期等要求。
3.竞价公告和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出现不一致时,按以下优先顺序解释: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以竞价公告为准,当竞价公告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不一致时,竞价公告优于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2)本项目服务的内容以政府采购计划中的产品的内容为准,竞价采购需求明细中的内容应与政府采购计划中内容相对应。
4.供应商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

五、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2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若采取推荐3个或以上品牌竞价时,同一品牌产品如果同时有2家或2家以上有效供应商参与竞价,应当作为一个有效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报价最低者为准。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即参与竞价的品牌不足2个)的,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法确定1家中标人。

当最低报价出现有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3.诚信处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7]8号)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深财购[2017]42号)对供应商诚信管理的规定,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供应商在采取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或“N+2”法)的项目,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不少于10%。

六、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政府采购计划中的财政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财政计划中对应的单项预算。

2.供应商响应的服务违背政府采购计划中服务的。

3.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长于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交货期要求。

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6.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按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内容、格式提交或填写不完整。

7.供应商未按项目要求提交竞价应答文件或分项报价表的。

七、竞价争议的解决:

1.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小于其竞价总价的,竞价结果排序以竞价总价为准,若该供应商中标,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之和为成交金额并签订合同;

2.质疑及其处理。

(1)提出质疑的应是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竞价文件、竞价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对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二条和第六十三条要求******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有限公司受理质疑后,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理。

八、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2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若最低报价供应商资格核查不通过,且该项目有效供应商在2家或以上时,由报价次低且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

3.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4.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处理。

5.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明细和竞价应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竞价行为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和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报主管部门处理。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十、合同履约:

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如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5.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竞价项目,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备案。

6.《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纠******财政局)反映。

十一、重要提示:

1.本项目竞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币种均为人民币。供应商有义务在竞******有限公司(******)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竞价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2.本项目不得以解释或说明的方式在竞价结束后修改竞价文件或应答文件内容。

3.若后续出台的采购政策及相关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则以新政策或新文件为准修改相应内容。 

4.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不允许要求原厂授权、授权代理证或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等内容,或与之意思相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采购需求明细中如有出现以上要求,以本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管理中心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208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一期B座1709室。

联系人:方先生、李小姐

电 话:0755-******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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