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4年04月25日我分局拟对******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 3万吨建设项目 | 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2号 | ******有限公司 | ******学院 | 本项目位于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03-411628-04-01-484574******有限公司已建好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回收破碎废旧塑料。依据备案工艺流程进行年回收破碎废旧塑料3万吨建设项目。 | 1、废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技术+8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中限值要求(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生物除臭装置+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情况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项目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用密封农罐车运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