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鑫鸿盛泡沫厂万载县株潭镇泡沫包装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鑫鸿盛泡沫厂万载县株潭镇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株潭镇长和村胜利组
建设单位:万载县株潭镇鑫鸿盛泡沫厂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8日(15个工作日)
联系人 :张经理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