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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整改验收的公示 (第二轮第三十项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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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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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乐山市中区春华路553号。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周宇航。)

附件: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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