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标段一(仁信产业片区组团、仁义镇区)
二、项目编号:E************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3日
四、澄清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5日
五、澄清内容
澄清事项 | 澄清前 | 澄清后 |
发布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 |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标段一(仁信产业片区组团、仁义镇区 E************001 |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仁义生态新城排水防洪提升工程标段一(仁信产业片区组团、仁义镇区) E************001 |
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 | 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
开/竣工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08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03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年11月16日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1)-形式评审标准(商务标):报价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大于等于招标控制价x(1-D%)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D=0(备注: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D值可取0~5)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工程进度款支付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进度款竣工结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请款。 ②工程建设完成,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工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审计单位确认后,经审计结算后支付工程款合同内和合同外追加工程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承包人每一次在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项目所在地正式的发票(含税)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如因工程变更需进行专家论证、工程价款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款支付顺延。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①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合同外进度款竣工结算经财政或审计部门审定后请款。 ②工程建设完成,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工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审计单位确认后,经审计结算后支付工程款合同内和合同外追加工程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含已支付的);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承包人每一次在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项目所在地正式的发票(含税)给发包人,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付款。如因工程变更需进行专家论证、工程价款送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的,工程款支付顺延。 |
上述内容不一致的地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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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