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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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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Q-H-******

二、项目名称:******医院耳鼻喉科听力计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座9层9-611室

成交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物 类

    称:听力计

 牌:Gsi

规格型号:AudioStar Pro

    量:1套

单价:195000.00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文涛、汪文生、胡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141 号红叶大厦 7楼701-702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皖西大道 141 号红叶大厦7楼701-702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南老师、杨工

电   话:************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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