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法律******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情况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阶段性验收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信阳市罗山县尤店乡罗洼村东
建设内容:建设2条废塑料加工生产以及生产车间、办公楼、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等配套设施。
竣工时间: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和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已于2024年4月20日全部建成。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