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2170.34平方米教育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占地面积为2170.34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2012年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文, 批文号为:粤国土资(建)[2012]824号,1999年至今,地块均已种农作物。
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教育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文件要求,调查地块需******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开展了对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对调查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地块的历史、现状以及相关使用过程进行污染识别,从而判断该地块内是否存在潜在污染源。根据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使用,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 2012年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文,1999年至今,地块均已种农作物,现场无明显污染痕迹,周边也无潜在污染源。调查结果认为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教育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