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工程于2024年4月24日9:00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预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建造师:饶猛注册证书编号:赣************;
技术负责人:丁细香施工员:方蓝、何胜福
质量员:何俊材料员:张芬芳
专职安全员:祝淑平、袁小娟
中标价:******.61元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28日
预中标单位为:******有限公司
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1、******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拟派的施工员和安全员各1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拟派的施工员和质量员均为土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拟派的施工员和安全员各1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企业比对营业执照过期
5、******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拟派的施工员和安全员各1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施工员和安全员各拟派了1人,与招标文件不符。
7、******有限公司
重大偏差或无效投标的原因:拟派的施工员和质量员均为土建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邱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委员会:******
******建设局:******
******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