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有限责任公司医疗器械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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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4日(2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厉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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