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现已建成,环保设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落实“三同时”,并稳定运行。项目竣工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调试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我公司于2024月4日对我公司项目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30日。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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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关超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凤镇同安村同乐工业大道33号16幢厂房之二
作者(137****3723,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5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