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服务信息 > 正文

2024年惠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2、3、4)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一、项目编号:[350521]CXS[GK]******

二、项目名称:2024年惠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110号724,500.00元82.60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双凤路6号504,000.00元89.50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65号576,000.00元88.72

采购包4: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新乐东路9号3号楼301室476,000.00元82.0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中心)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724,500.00

采购包2(2024年餐饮、网抽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2-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4年餐饮及网抽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95日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504,000.00

采购包3(2024年流通、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服务类(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3-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4年流通及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576,000.00

采购包4(2024年专项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4-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024年专项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按合同要求按合同要求按合同要求 按合同要求476,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康小玲
评审专家: 陈树钟 苏晓鹏 张苹苹 许礼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经与采购人协商约定向各采购包的中标人收取,以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1.08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2024年餐饮、网抽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0.7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2024年流通、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0.86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2024年专项监督抽检采购服务项目:0.71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管理局

地址: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24层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素雅

电话:0595-******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