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25日至 2024年0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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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天河区 |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应急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南海生态环境一体化监(观)测网、南海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平台和南海生态环境应急与风险防控技术基地。其中南海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支持平台和南海生态环境应急与风险防控技术基地选址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西区大院,拟在现有项目红线范围内拆除1栋主楼、1栋化验分析楼以及1栋公寓楼,新建1栋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中心科研综合楼。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17290.43平方米,建筑面积67476平方米,包含1栋科研综合楼、5栋宿舍楼、1栋二噁英实验楼。年工作250天,1班制,每班8小时,员工1250人,其中300人在项目内食宿,50人在项目内就餐,不在项目内住宿。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施工期间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地表径流、施工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猎德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地表径流、施工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