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医院文创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1层37号 | 单价: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医院文创产品 | ******医院文创产品1批 | 同招标文件3.2.2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 验收内容及标准:1.技术履约内容及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2.商务履约内容及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3.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 | 7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砚西(采购人代表)、王睿、舒芹、张琳佳、张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依据(费率)为:100万元以下收费1.5%,100—500万元收费0.8%,单项最低收费4500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计划号:************3631[2024]00867;
2、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广告宣传服务;
******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4、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中标金额为:单价汇总1769.28元。本项目采购预算70万元,单价汇总价仅做为评审依据,实际以单价在预算内据实结算。
6、本项目服务要求:
产品打样:供应商正式制作前,应按照采购人签字确认的方案进行打样(打样产品由采购人指定),打样后送交采购人现场审定,采购人确定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打样次数不超过3次,如三次打样未合格(不满足本次产品参数的要求),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
产品制作:供应商制作时应一比一还原采购人确认的打样方案,并保证制作材料不存在劣质、异味。制作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采购需求。在制作过程中,凡涉及图案、颜色、字体选择的均由采购人确认。
产品运输:供应商负责完成所有产品的运输、装卸工作,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后服务: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质保一年,人工损坏除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麻市街33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8808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