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81]xmth[CS]******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 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20号 | 1,095,000.00元 | 92.4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安市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宁德市分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福安市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 福安市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 | 建立福安市河长制巡查督办中心,提供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 | 提供一年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服务期暂定于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项 | 通过“向社会采购服务”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源,实施“河长制巡查督办服务方******管理中心,保障福安市河湖养护工作,完成《福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重要基础工作。 | 1,09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马飞峰 |
评审专家: | 雷霆 、 陈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有************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账号:3500?1686?1070?5251?938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河长制督察督办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1576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水利局
地址:福安市政府大院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居13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沙沙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