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年产丝印玻璃1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5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年产丝印玻璃1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年产丝印玻璃1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年产丝印玻璃10万片搬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
审批文件:中(黄)环建表[2024]0007号
建设概况:位于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4号厂房之一(项目中心位置N22°45′18.398″,E113°21′8.471″)。项目用地面积2000㎡,建筑面积1800㎡,共有员工20人,无住宿,年工作天数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主要从事日用玻璃制品制造。项目搬迁扩建后总投资100万元,项目搬迁后与现有项目无依托关系,并将现有项目进行停产处理。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竣工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设施:
(1) 近期生活污水(504m3/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转运处理;远期进行雨污分流,取得排水证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待项目周边市政管网铺设完成及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排入黄圃镇大雁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排入桂洲水道。

(2)项目洗版废水(27t/a)交由有处理能力废水机构处理;玻璃清洗废水、玻璃加工冷却用水(201.9t/a)循环使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项目丝印、烘干/晾干、清洁工序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II时段限值要求(丝网印刷)、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无组织:项目厂界总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影响主要是生产设备等产生的机械噪声。为了减少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 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降噪措施。项目东北、西南和西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面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玻璃边角料、残次品及沉淀池沉渣,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废网版、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和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机油废抹布)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及调试起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4年02月30日
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03月1日~2024年08月3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黄圃镇亮欧玻璃工艺厂
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大雁工业区雁南路4号厂房之一

联系人:梁进竞
电话:******
邮箱:******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