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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高铁站片区给水管网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更改的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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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4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高铁站片区给水管网一期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E************

三、更改内容:

 序号

章节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

项目招标编号:E************

项目招标编号:E************001

2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1)技术标评分标准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0分~5.0分)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 分、一般得2分、 差得 1 分)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1.0分~5.0分)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阐述本工程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方法是否合理。(优得5分、良得4分、中得3 分、一般得2分、 差得 1 分)

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7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5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 7 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

金的 50%;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28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2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 / 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

的 /%;承包人向发包人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请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他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

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5.3 质量保证金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但凡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均以更正后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甘工 ******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吴工,0771-******

  期:2024年424

 

递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