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年加工不锈钢制品1600吨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年加工不锈钢制品1600吨项目;
建设单位: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
建设地点:辛集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建设不锈钢制品电解抛光生产线6条,年加工不锈钢制品16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
通******有限公司院内
邮政编码:052360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石家庄厚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育新路10号玉龙小区12-1-3002室
邮政编码:050090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在辛集市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院内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此外,还包括上述范围外的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1、征求意见公示--辛集市辛安金属制品厂年加工不锈钢制品1600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