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检定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4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检定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4-4-GF182)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检定招标人为延长气田采气三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基层单位所属的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提供检定服务,并出具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和合格标签; 2.服务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固定式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并按照对应检定规程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定,负责检定周期内的质量问题(在接到故障维修通知后,服务单位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固定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检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授权范围包含本项目涉及硫化氢气体);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书;

5.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气田公司失信交易商名单及延长石油招标中心(德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过程中被评委会认定存在围串标情形且在限制期限内的失信交易商(未提供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4日到2024年4月30日;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登陆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ycsy/ebid/base/login.html)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标段,售后不退。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①登陆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ycsy/ebid/base/login.html)按照提示信息进行投标人注册。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可关注项目”项目信息,选择项目购买招标文件,缴费成功后,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③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须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潜在投标人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界面《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账号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说明》,在注册界面下方下载操作手册及视频、UKEY驱动、投标客户端工具。

有关注册、购买招标文件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崔工  02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 9 时 00

2.递交方式:通过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 9 时 00

2. 开标地点: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延长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招标投标项目监理监管平台(******/)》和《延长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长气田采气三厂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

联 系 人:惠洋

电 话: ******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 75 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转6653 

电子邮件:******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