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采招类别/货物信息 > 正文

2024年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二次)招标公告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4

*网站信息由马蜂盯标(www.mafengs.com)提供数据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SH07-FW281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二次)已******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燃料油产品需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至指定港口码头卸货。全年计划运输约18万吨。受航线水域的影响,本次计划招标载重吨位4000-8000吨的船型。

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运输总量最大预计为18万吨,在项目运行周期内由于资源、市场发生变化,运输总量可能最低至5万吨左右,各中标人运输量将按比例相应减少。本次分一个标段开展招标,招标2家承运商(注:以上运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

本项目投标人总数为4家或者4家以上的,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2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一名中标运量上限10.8万吨,第二名中标运量上限7.2万吨;投标人总数为3家时,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1家有效投标人为中标人,第一名中标运量上限10.8万吨,另外7.2万吨运量招标人另行招标补充运力(若投标人总数少于3家,则另行招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档位

理论中标上限数量

1

10.8

2

7.2

合计

18

中标人如果没有足够运力完成按照中标比例分配的运量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执行分配的运量时,则将不能完成部分分配给本标段其他中标人。

若本次中标人为1家,则本次招标总量的缺口运输量(7.2万吨)另行招标,承运量为本次招标总量的缺口运输量。本次招标中标人不得参与运力不足部分的再次招标。

2.2 招标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经水路运输至指定的港口码头卸货。本项目预计运输总量约5-18万吨,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进行结算。

航线:

序号

航线

招标运量下限(万吨)

招标运量上限(万吨)

最高限价(元/吨,含税)

1

惠州-厦门

3.5

13.5

85

2

广州-厦门

0.5

2

95

3

高富-厦门

1

2.5

105

总计

5

18


注:以上限航线的提油地和送到地以招标人计划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自然日(一年整)。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

2.4.1服务内容:

1)负责将燃料油产品通过有加温设施的油轮水路运输到指定的港口卸货。

2)负责燃料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恒温加热,保证卸船温度不低于45℃。

3)负责燃料油产品装卸前后的数、质量计量交接与验收,取样封存,并签收单据。

4)办理运输过程中的船舶航行签证与船舶保险。

2.4.2服务标准:

必须确保单船次船舶吨位达到招标人要求,运输途中保持承运货物安全完好无损。未按运输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附:损失费用等以招标人及收货方提供相关文件等参考依据进行测算)。

2.4.3计费依据:

每航次运输费用=该航次实际承运量x中标人对应航线中标单价

上述运输费用含运输费、港务费、拖轮费、商检费、国家规定的税费及装卸货产生的滞期费用等。

2.5 项目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3.1.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7船舶证书要求)。

3.2 财务要求:

3.2.1近1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2.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

具有两年以上的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业绩(需提供①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发票)。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近3年以来企业资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期限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

3.4.2承诺服务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行为(需提供书面承诺)。

3.4.3未曾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4承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3.5 设备要求:

3.5.1考虑到部分码头吃水条件,投标人要求拥有满足项目需求自有船舶2艘及以上(其中至少提供1条载重吨位4000-5000吨的船型),且船龄不高于20年(船舶安放龙骨时间起算)、双底双壳的船舶。

3.5.2船舶配有良好的导热油加温设施,保证到达卸货港时的卸货温度不低于45°C。

3.5.3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船舶安全营运证书、船舶QHSE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以及船舶应急预案。

3.6人员要求

3.6.1船员持相应证书上岗,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提供船员证书)

3.6.2为其船员投保人身伤害险,为船舶投保沿海和内河一切险,按照海事主管机关的要求为船舶投保油污险并取得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3.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 2024年4月30日17:00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本项目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发票开出后,潜在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附件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6.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蔡佳铭

联系电话: ******

 

******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申晓辉、赵秀梅、白晓旭

电话:******  

电子邮件:******

                                           

 2024年4月24日

 


******有限责任公司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二次).doc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机采招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中机采招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中机采招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QQ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