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有限公司年存栏9800头生猪改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有限公司年存栏9800头生猪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亨头村新宁坑、雷公灶山(土名),2017年04月27日完成《和牧巴马香猪(罗坑)放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编号:************65),养殖方式为保育育肥,年出栏4800头生猪。建设单位本次改扩建调整项目东北侧用地红线范围,养殖方式由保育育肥转换为自繁自养,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年存栏9800头生猪,新增员工10人,扩建后总体工程员工共20人,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项目所在地中心点坐标为N112.860875°,E22.417805°。
二、建设单位其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宏松; 联系电话:******;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传真:******;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公示制定方式发送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您对本项目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该项目是否将给您带来负面影响以及您对此有何要求。
4、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您所关心的该项目建设的其它问题。
七、本公告公示时间:
自信息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