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在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有限公司年出栏仔猪53000头、肉猪9000头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出栏仔猪53000头、肉猪9000头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开平市月山镇水二村大塘坳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开平市月山镇水二村大塘坳,用地面积约80787.07m2(折121.18亩),总建筑面积为31406m2,主要通过自繁自养的方式,饲养和销售肉猪,预计年出栏仔猪53000头、肉猪9000头。
二、报告书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链接:
******/s/1Z9VLULYKGbPwzZVB65FaTQ?pwd=32u6,提取码:32u6。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拨打环评单位联系电话,到环评单位所在地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收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环境影响范围外的关注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s/1ob_wYSjAOcC4SB0ajHR5nQ?pwd=n3jc,提取码:n3jc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
六、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起的1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作者(熬夜的猪,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4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