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发改招标核准字【2024】24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万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工程招标实施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1.保护工程:新建120块宣传牌、警示牌、导示牌等标识;修筑6公里巡护管理道路,宽2米;建设110平方米的管护站,建设1个观鸟台。2.恢复工程:鸟类栖息地、繁殖地恢复工程:面积约12000平方米;滩涂湿地自然驳岸修复工程:长约800米;湿地植被恢复工程:面积约500亩;科普宣教工程:鸟类标本等展柜宣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891.58万元,设一个标段。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不见面招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四、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公告发布媒介: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建设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有限公司(资质编号:/)代理本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代为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开标和评标工作等。
七、其他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吉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