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2023 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沛县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2023 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魏庙镇孙桥河实施环境整理清洁10000平方米、 生态修复12145平方米,建设游步道210平方米、亲水平台1处、垃圾桶1个等;张庄镇八段河环境整理清洁32869平方米,生态修复25213平方米,******街道丰乐河环境整理清洁23900平方米,生态修复24069平方米,建设游步道101平方米等;龙固镇二干大沟环境整理清洁16200平方米,生态修复11487平方米,建设小游园1处; 鹿楼镇刘庄大沟环境整理清洁11456平方米,生态修复13869 平方米,建设健身设施1套、游步道155平方米等;栖山镇鹿口河环境整理清洁41000平方米,生态修复41054平方米,建设游步道700平方米等。项目内容包括:土方工程、绿化与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905.36万元。
4、投标申请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类似水利工程是指合同价在 400万元及以上的河湖治理工程 )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银行电汇(必******银行支票(必************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03222
******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 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 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 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 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7、招标文件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4月24日至2024年 4月 30日。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 ******/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 ,于 2024年4月 30日17 时 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xzslhy/******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4月24 日 9 时 00 分至2024年 4月30日 17 时 0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8.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8.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index.html)上发布。
13、招 标 人:沛县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沛县沛公路2号
联 系 人:王磊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3楼
联 系 人:徐玉玉
电 话:******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