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澜沧县糯扎渡镇窑房坝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澜沧县糯扎渡镇窑房坝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澜沧县糯扎渡镇窑房坝屠宰场
建设单位法人:吴红兰
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糯扎渡镇街子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830m2,总建筑面积约78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待宰圈、屠宰车间)、办公生活区(办公生活用房、检疫室)及环保处理区(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池)等,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四个部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