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的公众参与公示,项目主要内容和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概要
******有限公司含砷危险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整体搬迁技术改造与配套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桂阳县工业园樟木工业园;
建设规模:对现有整体搬迁并进行技术改造。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正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雷);
电子邮件:******0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征求意见稿的网盘链接:******/s/1t57AM15k1k2gp2Y58OnTZA?pwd=u37h
提取码:u37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注:请公众在提交公众意见表及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