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有限公司担吉木乃县硅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网站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4月22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编制的《吉木乃县硅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吉木乃县硅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与本工程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链接:******/s/1C8Z86VJRDxc80Sba-XQnMA?pwd=1111 提取码:1111 )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广汇路338号国际商贸城2F-B7-156
单位联系人:陈总
单位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昆仑街999号
单位联系人:赫娟娟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邮箱:******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境内,选择项目区周******居民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站进行下载,网址: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