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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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2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