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崇左市扶绥县东门镇。
工程规模:那江水库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东门镇那江村山子屯附近,大坝坐落于左江水系汪庄河支流那江河上,距离东门镇17km,距离扶绥县城约70km,该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93m,死水位163.0m,总库容2292万m3。那江水库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本次招标预算金额约268.53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完成,其中,①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提交招标设计阶段成果、水土保持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成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招标范围: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的勘察(测)设计(包括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编制工作,并协助业主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