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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二道沟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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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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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二道沟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07:44

(东港市二道沟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二道沟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1-00116 项目名称:东港市二道沟河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97,5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直至移交全部资料给采购人,缺陷责任期满结束为止。(其中项目管理服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履约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监理服务履约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止;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标底、招标控制价服务及竣工决算编制服务等服务履约期限为相应成果文件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且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 (提供备案截图);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拟任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 3.4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4.2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4.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4.其它要求: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一(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办事处 地  址: 东港市环城大街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D区30号楼207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嘉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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