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永登县毛家沙沟建筑用砂矿东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永登县毛家沙沟建筑用砂矿东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作者(156****3457,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22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