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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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扶绥县供港蔬菜基地项目(1-2标)已由******改革局以扶发改农经[2023]1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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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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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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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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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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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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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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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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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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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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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私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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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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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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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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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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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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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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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894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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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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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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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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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E************001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扶绥县渠黎镇大陵村
建设规模:拟开展1350.52亩蔬菜种植,主要包含新建冷库354.66平方米、操作间298.13平方米、成品门卫室9平方米、仓库108平方米、功能用房一390.6平方米、功能用房二390.6平方米、看护用房一414.54平方米、看护用房二467.46平方米、配套用房一61.63平方米、配套用房二44.5平方米;室外配套设施工程包含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果蔬种植区的建设内容包含新建蔬菜大棚33亩,铺设灌溉管道11万米,配套安装施肥罐、喷淋系统、闸阀等管道配件。
合同估算价:1073.894146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扶绥县供港蔬菜基地项目(1-2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001001,标段(包)名称:扶绥县供港蔬菜基地项目(1-2标)
设计单位:******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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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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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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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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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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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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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c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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