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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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16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街道全域河系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一期)工程一标段(EPC+O总承包)的澄清与修改(招标编号:A************001)一、更正内容:1、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指设计方业绩):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项目(或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0分。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污染治理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3、招标文件8.1重新招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人≥3家的,在评审过******委员会认为仍有竞争性的,则继续评标。现修改为: ①、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指设计方业绩):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项目(或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0.5分,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项目(或水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设计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1分(最多计取一个业绩)。 ②、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25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污染治理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0.5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或水环境污染治理设计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1分(最多计取一个业绩)。③ 8.1重新招标(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投标人≥3家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投标。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576-******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办事处 地 址:******街道兴中路与永康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万先生 电 话:0576-****** ******有限公司 地 ******街道玉兴西路91号 联 系 人:方禹 电 话:****** ******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办事处((盖章) 监 督 部 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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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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