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00吨印刷编织袋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00吨印刷编织袋扩建项目 | 苍南县工业园区园区七路以东a地块、b地块等(山海大道厂区) | ******有限公司 | 企业在山海大道厂区实施本次扩建,购置柔印机和圆织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印刷编织袋生产线,对外购编织袋筒料进行印刷和制袋加工,并将原有外协加工的圆织工序改为自行加工。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山海大道厂区新增年产1600吨印刷编织袋,合计生产规模为年产9860吨编织袋筒料、4000吨复合编织袋、3000吨编织丝、1600吨印刷编织袋、200吨背心袋、150吨缠绕膜和300吨塑料制品。华商制造园厂区生产情况均保持不变。 | <2024年4月17日>;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刊登了******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600吨印刷编织袋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 详见环评报告表。 |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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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