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案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5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管理局,具体******人民政府4号楼202B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旁听人员须于2024年4月28日前提出申请,经听证机关许可后于2024年4月29日14点45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听证会会议室签到;参加会议期间须严格遵守听证会会场纪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玉明,联系电话:0592-******,******
特此公告。
******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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