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石城县高田镇湖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牧养殖项目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石城县高田镇湖坑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畜牧养殖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高田镇湖坑村瑶口小组种叶窝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六、联系人:钟先生
七、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