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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总承包(重发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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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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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已经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工程规模: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改造后,规模日处理污水9万m3/d,整体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 AAO 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 型滤池-消毒池”的组合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将南区水解调节池改造为改良AAO 池,北区CAST 池改造为改良 AAO 池;(2)改造及新建旋流沉砂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 型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等单元;(3)配套改造电气自控及其他公辅设施;(4)改造及新建进水、尾水管道及排口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B************001001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 姜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改造工程改造后,规模日处理污水9万m3/d,整体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良 AAO 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 型滤池-消毒池”的组合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将南区水解调节池改造为改良AAO 池,北区CAST 池改造为改良 AAO 池;(2)改造及新建旋流沉砂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V 型滤池、消毒池、加药间、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等单元;(3)配套改造电气自控及其他公辅设施;(4)改造及新建进水、尾水管道及排口等。 5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设计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①、②、③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其资质须符合本项要求)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4.其它要求:付款方式: 设计费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的20%,全部施工图纸交付且图纸审查合格后支付设计费的6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施工费支付方式: 签订总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含采购费、扣除暂列金额)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由发包人按月拨付;签订总承包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组成中施工费(含采购费、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一阶段工程完工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付款);二阶段完工后,支付二阶段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三阶段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预算价下浮后的80%(含已付款及农民工工资);竣工结算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暂列金额不作为中间支付与工程结算支付的基础。 中间付款需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单位总监及跟踪审计单位(如有)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付款。每次支付相关费用时,承包人应按现行国家税务要求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中的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无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正式员工; ③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业绩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定分离,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补偿标准:招标人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投标费用50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投标费用3000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4-04-18 到 2024-04-23
    2.领取地点:请到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8082/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街道城北村23组 代理地址: 泰州市姜堰区陈庄东路1号启拓大厦4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熊彬 代理联系人: 申圣冯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0523-******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