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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2020年至2022年老年人福利资金 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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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马蜂盯标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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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贡县2020年至2022年老年人福利资金
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公告
(二○二四年三月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福贡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6月26日至8月4日,对福贡县2020年至2022年度老年人福利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执行、机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福贡县建成并运营养老机构2家,均为公办公营非营利性运营机构,两个敬老院共配备床位96张均为护理型床位,均由政府运营。截至2023年7月,入住对象15人。两个敬老院各设1名在编职工担任院长,配备护理工作人员8人,并各由1人兼任副院长负责主持院内日常工作。福贡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497万人,其中:80-99周岁老年人2042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1人。全县已建成及在建养老服务设施22个,可提供养老床位数430张(含在建1个,床位100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31张,护理型床位数328************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18个。80岁以上高龄老人、100岁以上长寿老人补贴标准分别为80元/人·月、800元/人·月。
审计结果表明,福贡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人福利政策,聚焦老年人服务和群众关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和实施老年人福利项目,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县老年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但此次审计也发现,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养老服务机构闲置,老年人在院率低等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福贡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
(二)39名死亡人员领取高龄补贴5280元。
(三)敬老院老人在院率低、上帕镇日间照料中心闲置,项目建设效益未能充分发挥。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未及时报批。
(五)2家享受运营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未按规定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福贡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福贡县民政局福贡县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敬老院老人在院率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变更未及时报批、2家享受运营补贴的养老服务机构未按规定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身体状况评估问题,要求福贡县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请示汇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快项目验收及竣工结算;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社会福利项目使用效益;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建设项目变更;严格执行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人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对39名死亡人员领取高龄补贴5280元问题,要求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5280元并上交同级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福贡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协调机制,编制养老体系发展规划,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加大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渠道******街道养老机构、社区养老设施的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各部门责任,提升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福利资金发挥效益。二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监督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积极盘活闲置项目。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老年人福利项目使用效益,避免项目长期闲置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三是推动老年人福利政策落细落实。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定期核查机制,加强待遇享受对象动态管理,做到进退有序。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定期比对核查机制,有效解决因民政、公安、村级等部门间系统信息不共享、信息获取不及时、核查比对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违规享受待遇等问题,不断提升业务管理能力和福利保障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福贡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福贡县民政局已在福贡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福贡县审计局
2024年3月6日
编辑:杨梅
初审:张俊琳
终审:杨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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